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怎么理解
【为您推荐】武冈市律师 安化县律师 武宁县律师 惠安县律师 冷水江市律师 霍邱县律师 江安县律师 天河区律师
越来越多的人都跟其他人有债务关系,在债务关系中有很多术语也令大家分不清,就比如说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那么这四个词的含义是什么,在法律上又有什么联系呢,本站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的含义
担保权人和担保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债权人即是担保权人。
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二、保证人(担保人), 债务人(被保证人)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1、保证合同中的当事人由于不包括被保证人,被保证人不是保证合同的主体,因此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达成的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必须经债权人认可同意后才有效.否则,原保证合同仍然有效.
2、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涉及到三个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的委托合同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的保证合同关系.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才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三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保证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由三个性质不同的合同来联结并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主合同,它是保证关系产生的基础;
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这是一种委托关系;
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即保证合同,这是保证的本体.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与一般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一样,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同样,只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证合同也才可以协议解除.保证人和被保证人达成一致协议,可解除的只能是委托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中由于被保证人不是当事人,因此他根本无权与保证人达成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
相信大家读完了这篇文章后,大家对于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肯定有了清楚的认识,闹明白了这四个词的具体含义。大家以后再有资金往来的时候,一定要看明白相关条款,不要犯基础的错误。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泰州律师。
-
原本的借条丢失后来补的借条有效吗?
一、原本的借条丢失后来补的借条有效吗?1、原本的借条丢失后来补的借条不一定有效,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
-
担保人承担债务后如何追偿
一、担保人承担债务后如何追偿?担保人承担债务后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
-
诉讼期间债务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一、诉讼期间债务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视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后债务人就不能处置财产。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我们生活中肯定会出现很多相关债务方面的问题,不过大家可能没有那么清楚,如果不是自己方面的事情,但是我们自己去了解一下也不是一件坏事,而且如果真的涉及到这方面,对于债务纠纷起诉流程也是要了解的,那小编来介绍一下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一、立案受理。原告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