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无法按规定处理事情,债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属于物权法中的一种,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小编将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请仔细阅读。
一、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
1.船舶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要件、内容及实现,均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依法学理论,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却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留置权。《民法典 》的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2.船舶留置权的成立以对船舶的占有为要件。
3、船舶留置权以船舶的留置为内容,船舶不一定要有交易性,能否转让在所不论。
4.船舶留置权以占有船舶为存续要件。无论因何种原因,如果丧失对船舶的占有,留置权就不复存在。
二、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
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当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被剥夺时,不能给予留置权请求返还,只能依据侵权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留置物。
留置权的存在是为了在合同的作用下保护债务人的权益,但时常引起一些纠纷,根据物品的不同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小编已经给出了答案,留置权如何消灭也有其原则,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365律师。
-
为了躲避债务夫妻离婚,法院判决连带清偿
为了逃避120万元债务,夫妻不惜办理离婚,这是什么套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案情回顾2005年,胡某、王某和周某,合伙经营宾馆。后来,三人签订承包协议,胡某承包宾馆,向王、周二人支付承包金。2015年,三人又签订了《拆迁赔...
-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我们生活中肯定会出现很多相关债务方面的问题,不过大家可能没有那么清楚,如果不是自己方面的事情,但是我们自己去了解一下也不是一件坏事,而且如果真的涉及到这方面,对于债务纠纷起诉流程也是要了解的,那小编来介绍一下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一、立案受理。原告向...
-
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中断诉讼时效?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是可以起诉、请求或者认诺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为了更好的督促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也是规定了诉讼的具体时效,如果在计算诉讼时效过程中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司法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这样...
-
转让债务须经债权人同意吗
一、转让债务须经债权人同意吗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