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2、符合以下受理条件的,法院会进行处理: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3、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5、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6、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民间借贷无力偿还要判刑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出借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
民间借贷无能力偿还的话,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处刑罚的。因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刑罚是属于刑事案件的处罚方式的。再者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处分期偿还或者是延期偿还的。如果是不遵守人民法院的判处的话,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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