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侵占罪的主观认定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侵占罪如何认定
(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
所谓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拒”从其字面意义来看,就是拒绝,拒绝的来源应自对方的请求,即拒绝必有请求。权利人的请求返还或交出的行为应当作为认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即一般情况下,倘若没有权利人的请求行为即不能认定行为人“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
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均可自由地行使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权利人明知侵占人是谁,侵占行为人以侵占财产为目的,携带财产逃匿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为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应当视为权利人已作请求,即只要存在侵占行为人侵占财产逃匿情形的即成立拒不退还或交出,权利人无须向侵占行为人行使请求权。
(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必须是侵占行为人作出的,这是本罪的必备要件
1、拒不退还、拒不交出行为的主体是侵占行为人,即接受请求的对象,一般是侵占行为人,特殊情形下,侵占实际控制人亦可构成共犯。其他人即或与侵占行为人相关联的人作出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意思表示均不构成本罪。
2、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是能为而不为。即侵占行为人有能力作出退还或交出财物的行为,却以侵占财产为目的而未为之。倘若行为人未作出归还的行为,如客观上侵占他人财产,却因生病等原因而不能退还或交出,虽经权利人请求,亦不构成“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但若将侵占财产用于挥霍、浪费而无法归还的,亦应认定为能为而不为,因为侵占行为人对挥霍行为可以控制。
3、拒不退还的形式,可以是明示的方法,亦可是默示的方法。这种拒不返还或交出可以直接向权利人作出不予退还或交出,亦可表现为表面答应退还或交出,而实际上不予退还或交出,或根本不向请求人表示而不予退还或交出。这里的不要求“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只要求侵占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即可。
-
欠债不还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经营状态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签订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
-
借条名字写错了有涂改有效吗?
一、借条名字写错了有涂改有效吗?借条名字写错了有涂改是否有相应当时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如果对方认可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打借条的同时不需要打收条,借钱给别人,借条必须写,收条不需要写。对方当面写了规范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也无需再写收...
-
总怀疑签到借条是无效借条怎么办?
一、总怀疑签到借条是无效借条怎么办?那就拿出自己的借条检查一下借条是否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有这些条件通常都是属于有效的借条,不用担心:1、应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
-
借钱给别人担保人要还钱吗
一、借钱给别人担保人要还钱吗1、借条是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要按约定偿还借款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