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法院调解案例
债务纠纷法院调解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在此之中法院行使的权利又有哪些?在此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债务纠纷法院调解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达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本案中案外人吉某自愿为吴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违反法律规定,债权人庞某对此亦予以认可,海安县人民法院遂据此制作出民事调解书,直接将案外人吉某在调解书中列明为“担保人”。
庞某是一位退休教师,2004年6月10日,吴某因缺少资金而向庞某借款30000元,承诺借款期限为半年,并向庞某出具借条一份。到期后吴某未能按约还款,庞某追要未果,为此向法院起诉。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吴某承诺分期归还借息 32000元,庞某表示同意,但怀疑吴某的履约能力,吴某遂提供案外人某小学教师吉某为其提供担保,法院征求吉某的意见,吉某表示为吴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庞某亦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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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限制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完全取决于权利人自己的意志和自由,但权利人行使权利要以合法为原则。合法原则就是对权利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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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怎么确定
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怎么确定呢?有哪些规定呢?本文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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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本金判决已生效,利息部分再起诉应否受理
追讨本金判决已生效利息部分再起诉应否受理【案情】2011年5月8日,何某某借款8万元给朋友赖某某,约定借期一年,月利率为1.5%。后赖某某未按期归还,何某某遂于2012年11月对赖某某提起了本金的归还之诉,判决已经生效。2013年12月,何某某又单独就该借款的约定利息再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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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纠纷律师】对于“车辆未经登记是否能对抗第三人”的辨析
案情简介2011年3月24日,赵某因与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裁定查封陈某名下的苏KOB386号轿车1辆。后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偿还借款2万元,法院判决支持,陈某在该案诉讼过程中下落不明。2011年12月26日,赵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从刘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