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重整股权质押,质押的股权在破产重整中能解除吗
相信大家在遇到公司破产和股权质押时都会有所困惑,不知应当如何来处置破产重整股权质押方面的问题。本站小编就破产重整股权质押方面的问题为大家做出了一些解答,以供大家阅读,期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但公司法颁布之前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允许设立股份抵押。《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份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 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押的股权在破产重整中能解除吗
一般情况下,质押的股权在破产重整中能解除,但是需要债权人同意。否则,质押的股权在破产重整中就不能解除。
三、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由股东和法人承担。股东如果将股权进行了质押,则破产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就转移给了质权人。以上是本站小编就破产重整股权质押方面常见的几个问题为大家收集整理后做出的解答,期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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