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丧失意识的成年人,如果没有监护人如何处理
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作监护人的,应该由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马X与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马X,男,1968年11月1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方西乾、张英杰,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被告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景华XX。法定代表人冯XX,院长。委托代理人郑X,该医院医患办主任,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魏XX,河南XX律师,特别授权。原告马...
-
医疗事故主刀医生怎么处罚
一、医疗事故主刀医生怎么处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
-
医疗美容事故属于医疗事故吗
一、医疗美容事故属于医疗事故吗?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
-
发生医疗事故受害方如何取证
一、发生医疗事故受害方如何取证发生医疗事故后,受害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等证据,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