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算非法拘禁吗
算。存在下列情形的4小时也算非法拘禁:
1、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4、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怎样确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律师解析:地域管辖权应当按照如下情形确定:1.应当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2.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
-
诉讼原告证据不足要如何做
原告证据不足的,可以撤回起诉后进一步搜集证据再次起诉,不同意撤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败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搜集证据后认为证据充分后可以再次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
-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什么呢
律师解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如下:《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
-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和诉讼吗
律师解析: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和诉讼,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为六十日,诉讼期限六个月。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