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与再审有什么区别
1、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律师,再审的主体有检察院和法院。
2、申诉期间不能中止生效裁判的执行。再审期间原则上不能中止生效裁判的执行,有例外情形可中止。
3、受理申诉的机关为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与法院对应的检察院。
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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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律师解析:地域管辖权应当按照如下情形确定:1.应当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2.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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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原告证据不足要如何做
原告证据不足的,可以撤回起诉后进一步搜集证据再次起诉,不同意撤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败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搜集证据后认为证据充分后可以再次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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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什么呢
律师解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如下:《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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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和诉讼吗
律师解析: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和诉讼,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为六十日,诉讼期限六个月。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