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是哪些情形?
一、可以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是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或者是单位等的行政相对人,若是对选择处罚不服,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若是该请求被受理,在复议程序中止之前,若是出现了法定可以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那么将中止复议程序、待特定事由消失之后恢复复议。
-
拒不协助法院执行能否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受理条件
一、拒不协助法院执行能否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拒不协助人民法院生效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
-
法律规定的行政制裁主体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行政制裁主体有哪些?1、有行政制裁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制裁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
-
人身损害诉讼管辖地法院如何确定?
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地法院如何确定?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
-
怎样提起行政复议
一、怎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可以在知道侵犯自身权益的行政行为已经被作出后六十日内申请。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注意行政复议的期限,超过复议期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