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侦查后重新立案侦查可以吗?
一、终止侦查后重新立案侦查可以吗?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法条链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二、立案侦查的条件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了违法行为后,将会进行立案调查,如果在终止了侦查后又发现了新的证据和事实后,同时认为案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是可以重新进行立案侦查,如果在立案后发现案件的管辖权不归自己时,也是要及时的将案件移交至有管辖权的一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
律师解析:毁坏公私财务罪的立案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数...
-
盗窃罪撤诉能出来吗
律师解析:盗窃罪立案后具备以下情形应当撤案:(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开庭,一般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达二年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哪些人不得担任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立案标准包含什么?
律师解答:三种情形。律师解析: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有三种情形: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