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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提到信用卡诈骗,可能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随着现在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而其中也不乏一些透支了信用卡之后却不还钱的情况出现,对于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追诉标准之后,就会被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那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的追诉标准是这样的

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诈骗方式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如使用他人已挂失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的行为。

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而这恰好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只有在具体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认定为犯罪。而法律中对信用卡诈骗的追诉标准规定为5000元,也就是说达到了这个数额的,才可以认定行为人是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