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一、自首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根据新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一规定,首先应当理解是在立法中对于自首犯从宽处罚的根据。如果对自首犯不能正确地适用刑罚,那么正确认定自首就失去了意义。下面仅就司法实践中的几个情节谈一下对自首的处罚原则。
(一)、要考虑法定的从重、从轻情节。具有法定从重情节,特别是具有法定应当从重情节的,一般应当从重处罚,可不考虑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防卫过当犯、未成年人犯、犯罪中止等,应当将自首情节与其他法定从轻情节综合考虑,确定具体的刑罚。
(二)、从犯罪的轻重考虑。一般来讲,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罪行特别严重、犯罪手段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或犯罪之前,即预谋犯罪后投案,钻法律的空子的,可不从轻处罚。
(三)、从自首者的人身危险性考虑。自首者人身危险性大的,如惯犯、累犯、再犯等犯罪恶习很深者可以不从轻,或从轻幅度小一些;对于人身危险性小的偶犯、初犯等,则可以从轻,且幅度可适当大一些。因而,相同的自首情节,可能会因自首者的人身危害性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如何认定自首?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自首应该把握好“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两个方面:
(一)、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投案的时间、投案的自动性、投案对象、投出的对象四方面来把握:
1、投案时间。对自动投案的时限,现行刑法典对之作了较为宽松的规定,既可以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前,也可以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后,但必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对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嫌疑人又逃跑的,也应视为尚未归案的情形。在司法机关追捕、通缉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自动归案的,仍应视为自动归案。
2、投案的自动性。这是确认自动投案成立与否的关键。认定投案的自动性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投案的动机。投案的动机因人而异,动机如何不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二是自动的程度。实践中,行为人自动投案的自动性程度差异是很大的,但从自首制度宗旨来考虑,自动程度之大小并不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最多成为量刑所考虑的因素。
3、投案对象。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自动投案的对象是司法机关(公、检、法三机关),同时又规定了视为司法机关的投案对象,包括个体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员。从而扩大了投案对象的范围从机关、组织到个人均成为投案的对象。
4、投出的对象。投出的对象即个体把什么交付与司法机关处理。通常认为投案就是个体把自己送去司法机关,交由其处理。
自首与立功都属于法定量刑情节,而这也是法官在判刑处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的情节,但实际是否成立自首或者立功,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其中,对自首的认定,需要把握住“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两个方面。
-
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如下:失火罪既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
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几年,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
-
刑事拘留后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吗
刑事拘留后,一般不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因为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后,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
-
如果是未成年抢劫自首判多久
一、如果是未成年抢劫自首判多久未成年人抢劫自首的判罚有两种情形: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自首,对抢劫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自首,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