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
在一些民事纠纷案件中,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有时候原告会撤销之前的起诉请求。如果之后原告又发现了新的线索,或者被告没有按照调解协议赔偿损失。那么怎么办?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本站小编结合民诉法相关知识,给大家详细讲一讲。
一、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二)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三)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四)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关于撤诉后再起诉的法律规定
《新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有撤诉的权利,法院对依据情况进行裁定。同时,原告在撤诉之后还可以再次起诉。这一点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规定。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原告再次起诉必须是同一诉求,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再诉。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的相关回答。
-
民事诉讼法仲裁的内容有些什么
民事诉讼法涉及仲裁问题的条文内容1、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新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
-
第三人撤销之诉行使时间期限是多少?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行使时间期限是多少?第三人撤销之诉他是只能够在判决作出来的六个月之内提出,但是这里的判决作出来是指判决做出来之后,影响到了当事人的权益,而当事人他能够感觉到,或者是应当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时的六个月,就是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时间...
-
一般开庭几天出判决书?
一、一般开庭几天出判决书?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
-
财产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保全裁定的执行措施是什么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