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和提审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2、提起的主体不同:再审可因当事人、检察院、法院提起;提审只能由法院提起。
3、适用法院不同:再审是各级法院均可再审,提审只能是上级法院提审。
4、适用对象不同,再审适用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案件;既可能是本院经办过的案件,也有可能是下级法院经办过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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