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侮辱行为是怎么认定的?
一、名誉权侮辱行为是怎么认定的?
侮辱是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认定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名誉权是不可以被侵犯的,对于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的情况下,可以立即向司法机关报警并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具体情况下如果是属于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如造成精神损失的,还需要鉴定后进行合法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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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构成诽谤罪?
律师解析:符合以下要件才构成诽谤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2、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法律依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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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罪是否存在?
一、侵犯名誉权罪是否存在?侵犯名誉权罪是不存在的,目前如果存在侵犯名誉权等相关的行为的话,是有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的侮辱罪或诽谤罪。1、二者侵害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2、行为方式基本相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一般均可成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3、行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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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析: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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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诽谤罪事实被告拒不承认可以定罪吗
一、对诽谤罪事实被告拒不承认可以定罪吗?被告拒不承认诽谤事实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