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砸死人伤亡应该如何取证
相信大家平时听到因为高空坠物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这种情况,肯定所有人的内心都会有同样一种感觉,在可惜之余相信也会感觉非常震惊。我们也可以说发生高空坠物的这种现象并不是不可预知的,更多的时候还是人为的原因而导致的高空坠物,作为受害者的家属,想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高空坠物砸死人伤亡应该如何取证?
一、高空坠物砸死人伤亡应该如何取证?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如果高空坠落下来的物品没有办法证明确切的使用者的话,那么受害者可以起诉该栋建筑物的所有使用者。而高空坠物砸死人的举证问题是由被告人提供的,除非被告方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和高空坠物没有关系,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找谁赔偿
律师解析: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等赔偿损失。高空坠物一般是指从高处丢弃或者抛掷杂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
高空坠物找不到肇事者怎么办?
高空坠物找不到肇事者怎么办?高空坠物致人重伤,不能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比如根据现有证据可以确认是某一座建筑十楼到二十楼悬挂物脱落导致伤害,那么建筑中十楼到二十楼的住户除非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
-
高空坠物致死判几年符合法律规定?
一、高空坠物致死判几年符合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死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种事故,应该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本特征是:(一)本罪...
-
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