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复议的特点包括哪些?
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主要有:
(1)以税务争议为处理对象,没有税务争议,就无需复议。
(2)以税务争议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首先,税务机关已经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否则不存在争议对象,当事人也就不能提起复议。其次,当事人不眼,否则即使存在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复议也不自动发生。再次,进行复议的行政行为应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最后,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3)复议依申请而进行,只能由税务管理相对人提起,不能由原处理机关或上级税务机关提出。
(4)复议审理由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
(5)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相衔接,构成税务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除法律规定可选择的复议之外,税务争议案件未经复议,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就此作出实体判决。
(6)复议案件的审理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不调解为原则。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大多数行政案件来说,当事人都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此基础上,两个程序的衔接方面,税务行政案件的适用还有其特殊性。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难免会遇到相关的行政复议的情形的,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并不一定就是符合实际的,我们在自己的权益被侵害的时候也是可以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比如说除法律规定可选择的复议之外都是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法律规定滞纳金什么意思?
一、法律规定滞纳金什么意思?滞纳金,指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职能的顺利实现,对迟延履行缴纳法定税费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惩罚性的货币金额。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
-
税务行政复议和听证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知道为国家交税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义务,正常的交税可以让这个城市发展的更好更和谐,可是还是有些政府官员利用自已的权力向纳税人乱收费,作为纳税人肯定是不服,那作为纳税人是进行行政复义呢,还是听证,那就来了解一下税务行政复议和听证有什么区别?下面就来...
-
税务局行政复议机关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通常来说行政机关作出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之后,笔记对当事人进行一些处罚,或者是对单位吊销了其营业执照等处罚之后当事人对于这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但是税务局有一定的差异。那么关于税务局行政复议机关的规定是怎么样...
-
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的有有哪些
一、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的有哪些(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