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关系特点
在涉外贸易当中,经常出现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情况。这里的不正当竞争,可能背后就有相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撑腰,这是为了损害他国利益采取的一种不正当手段,同时也是各国和各国际经济组织严厉打击的一种行为,因此各国才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反不正当竞争,维护本国的利益。目前,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反不正当竞争认定
1、混淆行为的认定:行为人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具有主观故意;具有特定性;具有误导性。
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行为侵害的客体为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公平竞争机会和对商品的选择权。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过错;行为人实施了强制交易行为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造成损害。
3、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该行为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政府机关,包括政府机关所属部门;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上经营同类商品的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权和公平竞争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4、商业贿赂的行为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商业贿赂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秘密的手段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
5、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内容的不真实性;手段的欺骗性。
6、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商业秘密确实存在;客观上,行为主体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7、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认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主产品和搭售品互不相干;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造成损害
-
外商投资法与原来的三法的区别大吗?
一、外商投资法与原来的三法的区别大吗?这部《外商投资法》对于外商投资的准入、保护、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推动形成全新格局,将成为彰显我国对外开放决心、为外商投资“保驾护航”的重要法律...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
本站网小编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根据1994—1995两年计划编撰的。该示范法参考了题为<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当今世界状况分析)(Wl精选律师·讲解实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如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尽早委托正规律师...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竞争行为
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不...
-
如果被拘役过能出国留学吗?
一、如果被拘役过能出国留学吗?是可以出国留学的。一般是被拘役过是可以出国的。依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公民被判处拘役的,如果在执行刑期期间的,是不能出境的,刑期执行结束后,出境不受限制。只要不是在拘役期间的,都可以出国。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