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高温费怎么投诉?
一、单位不发高温费怎么投诉?
单位不发高温费职员可以到劳动保障局等指定机构投诉,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
如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有拒发高温津贴的行为,他们将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给予劳动者发放津贴,如不执行将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理。逾期未改正补发高温补贴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津贴,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10月都要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2、高温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但却将高温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高温津贴用工单位必须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额外支付。
二、劳动法高温补贴标准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任何认为自己可以获得高温费的民事主体,但是却没有收到高温补贴的职员,是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之后,向劳动保障局等机构举报的。此时该机构一般会受理,并且会开展调查,在确定职员确实应该领取高温费,此时就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
关于高温补贴的申请书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在夏天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职工,有权享受高温补贴待遇,企业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也是政府强制规定的。如果企业没有及时发放,职工应该主动提出,向人事部门发出申请,提交一份申请书。那么,关于高温补贴的申请书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做个了解。一、关于高...
-
广州的高温补贴政策包括什么内容?
时间:2023-12-1106:44:52浏览:2027次来源:本站小编整理广州的高温补贴政策包括的内容有: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发放的对象以及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等。如果是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
-
哪些人有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劳动者对劳动权益关注度的升高,一些劳动者所享受的法定权益也受到了劳动者们的关注。如社保的缴纳、高温补贴的发放等等。高温补贴是夏季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才能享有的一种补贴,它并不涉及所有劳动者。那哪些人有高温补贴?它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
-
天津市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按照政策规定,在户外高温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可以按月领取高温补贴。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高有低,气候条件也不一样,因此,在高温补贴发放上面,也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发放的会多一些。那么,天津市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