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程序: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当地计生部门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执行裁定书,决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等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等值的财产。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我国在上世纪为了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国家也是制定了独生子女政策,并要求所有的家庭都不可以超生子女,如果出现了违规生育的情况后,当地的计生部门也是会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违规生育家庭的经济水平来确定。
-
什么情况下中止探望权呢?
离婚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边周围离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现在离婚如果有孩子就会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的抚养费,其中还有孩子的探望权。那什么情况下中止探望权呢?建立探望权制度,一是为满足父母对子女基于亲情的心理诉求,二是为保证父母离异后...
-
起诉探视权需要多少钱?
我们知道探视权顾名思义就是探视的权利,是运用到离婚中对于孩子探视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探视权都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拥有,另一方不能阻止一方进行探视,国家法律对于探视权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如果起诉探视权需要多少钱呢?下面本站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探视权...
-
关于离婚后两个孩子会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
-
扶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死亡,子女由谁抚养?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因为各种方面的原因而离婚,如果没有孩子的话自然会少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纠纷,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话,后面因为孩子的问题而产生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对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一旦意外死亡的话,孩子的抚养就会成为问题。其实对于孩子的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