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先后顺序是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一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父母,但是,当父母因意外或者其他原因去世,孩子就失去了监护人,此时,谁可以充当监护人呢?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孩子的祖父辈经常为了父母的遗产而产生纠纷,祖父辈是合法监护人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法定监护人先后顺序是什么?
一、顺序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关于法定监护人先后顺序是什么问题的相关回答。由以上可知,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也是法定监护人,依次是祖父母、兄弟姐妹、所在地的居委会。我们应该合理的认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照顾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也应该自己学会自立,学会成长。
-
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
继父母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法律规定亲生父母对其未成年的子女是有抚养权的,必须抚养自己的子女到其成年,未离婚的双方都有抚养权。途中离婚的,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付抚养费,由另一方进行抚养。继父母双方同样有抚养权利和义务。以下是抚养权相关资...
-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
-
撤销公证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有哪些?
一、撤销公证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有哪些?遗赠扶养协议撤销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果是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
-
发生什么情况前妻起诉变更抚养权?
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我国的离婚率也在不断提升,有越来越多的家庭会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后孩子就变成了由夫妻一方进行抚养,那么出现了什么情况前妻起诉变更抚养权呢,简单来说如果发生虐待子女情况,原抚养方患有了严重的疾病等其他原因,另外一方都是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