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母亲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二、抚养权的法律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定是会考虑谁对孩子有利那么法院就会判给谁,那么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必须要支付抚养费,这也是给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一般是抚养权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优先考虑。
-
双方都不要孩子,可以判给爷爷奶奶养吗?
现代快节奏的生活习惯,有些父母并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准备就已经怀孕并生下孩子。如果离婚,双方因为一些原因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爷爷奶奶可能会接纳孩子。但是首先,因为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就算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也会根据一些合理情况,将孩子的抚养...
-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费是指哪些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我国对离婚双方的相关子女进行保护。规定相关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类抚养费包括相关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子女成长需要的一类费用,相关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姐姐是第二监护人吗?
现实生活当中,未成年人如果要用自己的钱去购买一些大件物品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和对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能力是有限制的,必须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姐姐是第二监护人吗?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姐姐是第二监护人...
-
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