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肯给抚养费怎么办?
前夫不肯给抚养费怎么办?夫妻双方的一方履行了抚养的义务,另一方就必须付出子女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开支,可以协商支付部分和全部,支付时间也可约定。法律保障子女在遇到对方拒绝支付的情形时,可进行起诉。注意抚养费并非一直支付,而是支付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以下是拒绝支付时的处理方法:
一、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4、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院会做出判决,仍然拒绝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执行阶段,对于无现金钱款支付的对象,可变卖其财物。可支付现金、收入的,按照比例计算。子女成年但在读、残疾、未拥有足够劳动能力和收入的,应该给予其适当的抚养费,所有抚养费只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的必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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