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继承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一、有遗嘱继承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二、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有遗嘱的情况下, 只要遗嘱的条款不存在违法情况,并且具备遗嘱的构成要件的,就是可以按照遗嘱中的相关规定来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
父母欠钱会牵连孩子吗?
律师解析:父母欠钱通常不会牵连子女。父母欠的钱由父母偿还,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由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继承人要实现继承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继承人要实现继承权需具备如下条件:1、法定继承人需要与被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的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遗嘱继承人应当为被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2、前述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被继承人具有可继承遗产;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
-
胎儿有遗产继承权吗?
律师解析: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法被保留。首先,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法律依...
-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该如何认定
律师解析: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