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的诉权具体有哪些
(1)有权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有权提出反诉。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活动。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7)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8)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9)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0)在法庭上,有权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1)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2)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13)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4)胜诉的被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15)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能因申诉而停止执行。
二、离婚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事实上,离婚诉讼案件中原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基本上是平等的,在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当然原被告在诉讼活动中也要遵守相关义务,比如原被告需要按时出庭,若无特殊情况,离婚案件属于必须到场的案件,庭审开始后,原被告也要遵守法院庭审秩序。
-
孩子多大,男方能起诉离婚?
律师解析:孩子一岁以后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
-
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可以离婚吗,哺乳期如何离婚?
律师解析:女方在不哺乳期也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由女方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
-
从何时开始离婚实行冷静期?
律师解析: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
-
协离后民政局不让离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协议离婚以后民政局只要是查明双方属于自愿就可以办理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