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如何辩护污染环境罪?
一、辩护人如何辩护污染环境罪?
如果控方以自然人犯罪进行指控,那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能否构成单位犯罪。在双罚制的情况下,单位犯罪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据此可以进一步分析被追诉人是否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对责任人的处罚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较轻,故即使不能出罪,也可取得罪轻辩护的效果。
二、 客观行为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的实行行为是指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其中违法性在一般情况下很难构成有效辩护,故辩护策略主要应围绕有无实施排放、倾倒或处置行为和行为对象是否属于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这两点。
关于实行行为的辩护策略,污染环境中的实行行为一般表现为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联的行为,因其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所涉及到的知识面非常广,比如前文中的拉链工序就涉及金属表面处理方面的物理和化学知识,这就对司法人员提出很高的要求,如果不熟悉相关领域,则极有可能导致侦查方向错误,所构建的证据体系也会因为犯下专业性错误而坍塌。辩方在此环节中,一定要深入了解案件相关背景知识,重新审视控方认定的实行行为,以及与污染物的监测数据、污染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关于行为对象的辩护策略,通过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两高解释)第一条入罪标准的十四种情形,会发现前五项规定当中的污染物并不相同:第(一)、(四)、(五)项为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第(二)项为危险废物;第(三)项为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因此,作为辩护策略,就应当审查据以入罪的染污物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当中的范围。
辩护人的辩护目的都是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通过自己对法律适用的了解,向司法机关详细说明相关情况,以希望能够得出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司法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就污染环境罪的相关辩护应当首先认定是做无罪辩诉还是轻罪辩护,如果是无罪辩护则不可能进行轻罪辩护。
-
犯下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
近年来,国家越发重视环境问题,倡导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如果个人或企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情节严重会被法律追究责任构成污染环境罪。了解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的条件对罪行减轻具有很大的帮助,本文接下来会对污染环境罪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污染环境罪...
-
点燃自家的秸秆要负法律责任吗
一到麦子成熟的季节,田地里就是一片的金黄色,从绿油油变成金灿灿真的很好看,也代表了农民伯伯成果,成熟的麦子被割去,剩下一地麦茬,有些人为了麦后秋收方便,就会将自己的麦茬点燃烧毁,还有人说这样烧过后,庄稼地会更加肥沃。那么我们今天来说说如果点燃自家的秸秆需不需...
-
居民住宅噪音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所以,早晨可以开工的时间是...
-
环境污染犯罪有哪些
一、环境污染犯罪有哪些根据我国的国家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污染犯罪主要是指那些有意的或者无意的产生的过失然后对于环境造成破坏,比如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情节严重后者是后果严重的行为,并且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将会被认为是环境污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