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不签合同的法律分析
《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及法律效力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但不构成承诺的法律效力,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三、何为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如果在合同有效成立后造成对方损失的,则产生违约责任。
2. 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违反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缔约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义务。
3. 因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4. 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行为与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 缔约过失方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是损害赔偿。其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并非固有利益或者履行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由于双方之间此时尚未签订合同,因此不能最后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但是可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其成招标人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则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本站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旅游合同是有名合同吗有名合同的种类是哪些
律师解析:1、旅游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2、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
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规定是怎么的
律师解析:一是合同的主体。保理合同涉及应收账款债权人、保理人两方当事人。二是保理合同的标的。转让标的不仅包含“现有的”应收账款,而且包括“将有的”应收账款。三是保理服务的范围。只要符合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中的一...
-
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析: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
买卖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律师解答:属于。律师解析: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