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外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苏州的外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设立外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外资企业章程;
(四)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五)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六)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七)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八)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三、外资企业章程应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外资企业设立申请书的内容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在苏州也不例外。而且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如果外资企业经营的项目可能严重污染环境或者违背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制度,当地的工商局是不能批准登记申请的。
-
公司破产了欠款怎么要?
一、公司破产了欠款怎么要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取回自己的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
-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侵权行为由谁担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侵权行为由谁担责1、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活动时造成侵权行为发生的,由法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
-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办公场所公示法律援助的条件,而在实践中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人经济困难。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公示办公地址、通讯方式等信息,在接待场所和司法行...
-
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
一、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受理破产清算后,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前,不能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