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瑕疵的补足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1、补足出资的责任
这样的一个责任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在认缴的这个期限到期之后不对公司规范出资,就构成了对出资责任的违反,当然应该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并且还要加算利息,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所以这个是股东出资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
2、出资违约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的瑕疵出资的股东要对规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个违约责任怎样承担,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对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那么这部分是明确规定叫股东要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向规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还有个定语叫按照发起人协议的规定,如果发起人协议没有规定实际上这个责任可能还没有办法去追究,但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没有这个限定,就直接规定了股东如果出资存在瑕疵的,要向规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补充清偿的责任
这个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类似于代位权,因为瑕疵出资的股东要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在差额的范围之内承担这个补足出资的责任,而公司的债权人实际上他是对公司享有债权,那么债权人、公司和瑕疵出资的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这样的关系,通俗一点的说瑕疵出资的股东欠公司的钱,因为他要向公司承担这个规范出资的责任,这个公司跟外部债权之间,还是公司欠债权人钱,所以采取类似于这个债权人代位权这个色彩,所以这个瑕疵出资的股东要像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但这个补充清偿责任是以他的瑕疵出资为限,而且这个责任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4、否定公司法人人格
在公司法人格否认案件当中,公司资本显著不足,是否定公司法人人格的一个理由,在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的时候,在《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块钱的时候,如果这个公司成立时候,这个注册资本低于3万块钱,公司将不能取得法人资格,那么现在采取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钱没有最低出资额限制,这个时候呢,公司资本显著不足,股东存在因这个重大的出资瑕疵将会成为法院适用《公司法》第20条,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一旦法院在个案当中揭开公司面纱,否定公司的法人人格,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就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我国的公司的资本是一个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支撑,此时如果是在出资的方面出现了纠纷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股权或者是出资的纠纷解决方式。
-
被吊销的公司可以股权转让吗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
-
股权转让后怎么处理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股权变更,办理时长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
-
受让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