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双方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婚姻无效当事人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相互继承遗产。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婚姻无效的法定是由是什么?
1、重婚。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未终止之前不得结婚,否则构成重婚,后婚当然无效。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者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
2、当事人为禁婚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无论是全血缘还是半血缘、自然血亲还是拟制血亲,都不得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的,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当依法获准。
4、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属于无效婚姻。
三、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内容是什么?
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在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如果出现了一些情况将会被认定为是婚姻无效的,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申请,并且需要就此申请进行相应的举证工作,也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来佐证自己的诉讼观点。但是对于提起的婚姻无效的申请,法院只会进行一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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