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费用由谁承担,大竹县律师
现在有些人在进行诉讼或者诉讼之前会有保全的需要,那么法院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诉讼保全费是什么?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诉讼保全并不是都可以申请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案件必须要有一定的给付内容,即给付之诉。
(二)判决的执行具有一定的难度,即被告一方的某些行为,可能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的。
(三)进入诉讼程序后,判决前进行申请并执行。
(四)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一般是通过诉讼保全费,但是当法院在必要时依职权裁定的除外。
而对于诉讼费用的缴纳,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
根据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保全措施时,应当交纳申请费;
该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一千元的,或者是那种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30元;超过一千元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然也可以在申请的时候就交了。
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胜诉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们在申请保全的费用的,还有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
诉讼保全费是指你作为原告起诉别人侵权时,为保证胜诉后可以顺利执行到对方的财产,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大约是诉讼标的的4%左右,有具体的计算公式。诉讼保全费与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的目的和用途是不同的。只有缴纳了诉讼保全费,法院才去进行查封、扣押等保全行为的,并不代表一定能保全到对方的财产。诉讼保全费由你先行垫付给法院,胜诉后对方再赔偿给你。
法院在保全措施解除后,就会全额返还保证金。要是对方没可进行保全的财产,法院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退保证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综上所述,保全的金额一般情况下根据保全的金额由申请人预先垫付,申请人可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等。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律师事务所解析——非法同居有什么后果
我国现在已经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新的概念:即“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其次,这两种同居方式的认定皆不是以共同居住的时间为标准,而是居住双方主要形成了共同居住的状态,即认定其为“同居”。非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这种同居方式指的是同...
-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风险
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书的法律风险有如下三点: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2.在民...
-
大竹律师发表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某武,男,汉族,出生于1948年10月20日,身份证号码513xx81020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联系电话:被告:张某斌,男,汉族,出生于1966年11月1日,身份证号码5122xx1101XXXX,住重庆市梁平县,联系电话:(系渝A7DXXX轻型仓栅式货车车主和驾驶员)被告: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