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2.13W
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患者在进行治疗当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车险交强险什么情况下可以报销
什么情况下可以报交强险关于“车险交强险什么情况下可以报销”的相关解答如下: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汽车交强险怎么理赔,即车辆发生事故后,有人身或财产损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负责赔偿。只不过机动车有无责任,赔偿限额不一样。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有责任的赔偿限...
-
你好问一下醉驾醉酒驾驶撞死人怎样量刑
你好问一下醉驾醉酒驾驶撞死人怎样量刑醉驾酒驾撞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
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医疗人民调解委员会能不能公正处理医疗纠纷1、能的!要相信医疗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与调节能力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有着科学、人性、公平性的专业步骤①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
-
拆迁开庭属于民事纠纷吗
拆迁开庭属于民事纠纷吗是否属于民事纠纷要看是何种纠纷,如果是不服拆迁补偿与行政机关产生的纠纷就可以认定为行政纠纷,如果是属于个人与拆迁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那么是可以认定为民事纠纷,这都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