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误工费的时候要提供证据的,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2、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二、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结合居民的消费水平来进行制定,误工费因地区差异其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员由于 其工资待遇比较高,所以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用赔偿也就更高一些,而内地地区的交通事故误工费则显然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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