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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區房改房買賣程序

安置房1.73W

一、汕頭市區房改房買賣程序

汕頭市區房改房買賣程序

1、申辦窗口:

交易雙方應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或有關法律文件生效之日30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交易管理所窗口申辦。

2、辦事時限:30個工作日

注: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屬特殊情況,確需另補交有關資料圖件等的,經受理單位負責人批准,由發證中心將理由告知申請人,辦理時限順延。

二、應提交資料:

1、《房地產權登記申請表》;

2、交易雙方和相關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屬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或軍(警)官證等複印件,未成年的,提交户口簿複印件、監護書(賣 方須辦理公證)及監護人身份證複印件;屬法人的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法人代碼證複印件,屬其他組織的提交有效登記證書複印件;

3、房地產權證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等);

4、《汕頭市區房改房上市交易核准申請表》及繳交“三金”證明書;(“三金”即土地出讓金、分攤公共面積購房款、標準價購房增值部分的收益金);

5、買賣合同書;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6、房改房增購部分,屬劃撥土地使用權或須補交地價款的,需提交市國土資源局的批准文件及繳款憑證;

7、房屋平面圖及宗地圖一式二份;

8、完税或免税憑證。

注意事項:

1、屬委託辦理的,須提交合法的書面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區)申請人身份(港、澳、台地區自然人除外)及授權委託書需按規定辦理公證或認證,用外文書寫的文件,還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或認證的中文譯本。

2、企業必須有效的營業執照。

3、提交複印件的同時需將原件送交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