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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畢節徵收土地標準是怎樣的?

目前,全國許多地方的城鎮化建設都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之中,貴州省畢節市的城鎮建設總體規劃也正處在實施階段,先期動工的主要是交通運輸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生活配套工程等,對需要徵用的土地補償價格已經進行了測算和公告,那麼,貴州畢節徵收土地標準是多少呢?

貴州畢節徵收土地標準是怎樣的?

為實現畢節市與全國、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目標,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決定實施畢節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對於《畢節—大方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年)》確定的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擬徵收土地,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貴州省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覆》、原畢節地區行政公署《關於畢節地區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原縣級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畢節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區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徵地補償標準執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即:32000元/畝(不分地類)。

徵地時被徵地耕地上有青苗的,按照當季該作物的實際損失進行青苗補償,造成全年損失的,按1203元/畝進行青苗補償;徵地時被徵地耕地上無青苗的,不給予青苗補償費。

地上建(構)築物、林木等附着物的補償費,按照畢節市徵收補償有關標準執行。

該批次城鎮建設徵地的安置途徑,採取“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的方式進行,即:將徵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安置人員,同時,對符合《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徵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規定的被徵地農民,採取社會保障安置措施。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不得在該批次城鎮建設擬徵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農作物,搶搭搶建建(構)築物等地上附着物。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搶搭搶建的建(構)築物等地上附着物,在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綜上所述,貴州畢節徵收土地標準分為四個方面,對於徵地補償標準為每畝3.2萬元,不區分土地用途,對於青苗補償為每畝1203元,沒有正在種植的青苗不予補償,對於地上附着物按照房屋徵收辦法執行,同時,對被徵用土地並符合規定的農民給予社保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