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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企業拆遷的安置?

所涉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如何進行企業拆遷的安置?

下面詳細來介紹下因徵收造成的搬遷和安置補償費用。

1、設備搬遷安裝費

對於可搬遷的設備,應當本着繼續利用的原則,進行異地搬遷安裝,繼承投入使用。據此產生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是拆遷引起的必然損失,拆遷人應當予以補償。

2、安置費用

如果是動遷的或者是異地安置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動遷時至建成新廠一段時間內的安置費用。

3、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

因拆遷而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在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中並沒有詳細性規定,屬於拆遷當事人相互協商爭取的項目。拆遷如果導致員工解聘,那麼,應當根據具體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結合勞動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如果你僅僅選擇了土地置換,置換後由企業在置換來土地上建設廠房,那你有權利獲得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具體包括:房屋重置成新價的補償、地上種植物補償、水泥硬化的地面、以及不可遷移的其他附屬物、機器設備的搬遷費。如何你選擇了土地加房屋安置,至於停產停業損失,僅僅可以獲得一定時間段的補償。因為您選擇了土地或者房屋置換,那您的停產停業時間就能夠確定,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半年,那你獲得也只能是一定時間段的停產停業損失。

上述即為企業拆遷的安置的相關內容。企業拆遷對於企業的發展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並且企業拆遷的賠償和安置直接會影響到企業日後的戰略規劃和安排,所以被拆遷企業和拆遷部門務必提前就拆遷事項達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標籤:企業 拆遷 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