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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縣土房拆遷賠賞費標準有哪些規定

一、竹溪縣土房拆遷賠賞費標準有哪些規定

竹溪縣土房拆遷賠賞費標準有哪些規定

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我國的相關征收者按照相關的規定,按照實際的徵收土地面積和當地的經濟水平進行相關的賠償。相關的徵收者如果對相應的徵收款不滿意的,可以到當地的土地主管部門提出相關異議,有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辦理,保護這類人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