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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擔保有的方式有什麼

貸款擔保有三種方式,包括保證、抵押和質押。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貸款機構約定,當借款人無法按期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保證人只能由具備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可以擔當。
抵押擔保是指借款人將符合要求的一個財產抵押給貸款機構,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但是財產的所有權並不發生轉移,只是轉移了抵押物的佔有權,而且當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有權優先受償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
質押擔保是指借款人將自己的動產或權利抵押給貸款機構,同樣只是轉移了佔有權,當借款人無法按時償還貸款時,銀行有權處置抵押物,並將變賣所得價款用於優先清償貸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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