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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借款合同有效

一、怎樣的借款合同有效

怎樣的借款合同有效

民間借貸合同是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利益的保障。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可以明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當發生糾紛時合同就是雙方最有利的證據。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因合同的不規範而產生的糾紛比較常見。若想有效避免借貸糾紛,借貸合同的內容就必須規範。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要使民間借貸行為成立並生效,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主體合格;

2、雙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內容合法;

4、貸款人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二、借款合同符合什麼條件才有效

一般有效條件是最基本的條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適用的條件。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民間借貸合同應當具備三個一般條件才能有效:一是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是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三是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對民間借貸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實和不違反法律規定是最需要強調的。

民間借貸的意思表示真實,是出借人和佾軟人對借貸行為都是出於自己內心的真實意思,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損害對方利益的情況。意思表示真實是外部行為與內心意志的一致性。出借人和借款人只有真心實意,才可以使借貸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當事人的借貸行為是在外力影響或者強制下進行的,借貸意思表示就不真實,借貸風險也就非常大。出借人在民間借貸合同成立後,一旦發現借款人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實,就不應提供借款,使民間借貸合同不能生效;如果已經提供借貸,可以主張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或者請求撤銷。從民間借貸的特點來看,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實,絕大多數發生在借款人一方。

不違反法律規定,是所有合同都必須堅持的基本要求。這裏的法律是廣義上的概念,凡是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規定的民間借貸行為都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同時,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否則, 也是違法借貸行為。例如,出借人是國有企業,而借款人與其負責人惡意串通,以損害出借人單位利益進行借貸活動,又如明知借款人無償還能力而提供借款,該合同就不發生效力。

法律允許當事人簽訂借款合同,但也要借款合同有效才能更好的約束雙方的行為,起到保護的作用。在簽訂相關合同之前,小編建議其實可以先了解一下什麼樣的借款合同才是有效的,這樣也有一個譜,才能保證簽訂出來的借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標籤:借款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