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非法集資2021年解釋是什麼
推薦: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刑事和解">刑事和解 刑事諒解書">刑事諒解書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案件管轄">刑事案件管轄 刑事訴訟">刑事訴訟
當今社會飛速發展,各種新型犯罪活動層出不窮,非法集資就是其中一項。非法集資呈現形式多樣化,我們一不小心就會上當。為了打擊這種違法犯罪活動,提高公民對非法集資的警惕性,我國近年來不斷地加強對非法集資的宣傳,那麼,最高法院非法集資2017年最新解釋有哪些呢,小編將為大家做出詳細的解釋。
最高法院非法集資2017年最新解釋是什麼?
(一)基本解釋
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二)主要特徵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三)表現方式
非法集資涉及內容廣泛,方式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2、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3、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4、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5、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6、不具有募集資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髮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7、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8、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9、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10、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
11、以投資黃金等名義,以高利吸收社會公眾投資;
12、以發展農村連鎖超市為名,採用召開“招商會”、“推介會”等方式,以高息進行“借款”;
13、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等為名,以高利誘導加盟投資。
(四)危害性
1、參與非法集資的當事人會遭受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用於非法集資的錢可能是參與人一輩子節衣縮食省下來的,也可能是養命錢,而非法集資人對這些資金則是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者非法佔有,參與人很難收回資金;
2、非法集資也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引發風險;
3、非法集資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由於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一旦有了損失,需要當事人自己承擔。因此,希望社會公眾一定不要參與非法集資活動。
由於非法集資的呈現方式比較多樣化,所以,我們一定要對非法集資有所瞭解,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體改警惕。我國最高法院對非法集資做出的一系列詳細解釋,就是為了讓大家能夠認清這種非法犯罪活動,我們只有瞭解它,認識到它的危害性,才能有效的杜絕這種犯罪活動。
-
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
一、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加重處罰事由:犯窩藏、包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
-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
-
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
一、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老公和別人有小子並不認定為重婚,還需要存在重婚的事實證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
-
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
一、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説法,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