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請民事訴訟請求的地點一般是哪裏?
一、提請民事訴訟請求的地點一般是哪裏?
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合同履行地點有約定的,則按照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從而確定合同履行的管轄法院,除該條第三款規定情形外,不考慮該合同是否已經實際履行以及實際履行地點是否與約定的不同。
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則按照合同糾紛中爭議標的的種類來分別確定合同履行地。具體分為三種情形:
1、爭議的標的是給付貨幣的,則以接收貨幣一方的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爭議標的為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作為合同的履行地;
3、爭議標的為前述給付貨幣和交付不動產之外的其他標的的,如動產、財產權利的交付等,則以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民訴法解釋規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法院的兩種特例。一是當事人雖然在合同中約定了履行地,但沒有實際履行,且當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約定的履行地點的,則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不再適用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法院;二是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履行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的,即時結清的合同,則直接以實際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提請民事訴訟請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起訴不符合條件當事人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不會受理,即使受理也會駁回起訴。當事人起訴不符合管轄規定的,案件將會被移送到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審理。
2、訴訟請求不適當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應明確、具體、完整,對未提出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不會審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要適當,不要隨意擴大訴訟請求範圍;無根據的訴訟請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當事人還要負擔相應的訴訟費用。
3、逾期改變訴訟請求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超過人民法院許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審理。
4、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一般為二年(特殊的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訴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如果原告沒有對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事實提供證據證明,其訴訟請求不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5、授權不明當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等事項的,應在授權委託書中特別註明。沒有在授權委託書中明確、具體記明特別授權事項的,訴訟代理人就上述特別授權事項發表的意見不具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見,在民事糾紛中,當事人提請民事訴訟請求的地點應該合同規定的履行地,或者是被告所在地。如果當事人提出訴訟請求的法院沒有管轄權,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這樣不利於及時的維權。民事訴訟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情還很多,像訴訟時效、舉證期限等都不能錯過,當事人即便是具備一些法律知識,最好也通過代理律師協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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