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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開庭幾次才會判決?

我國,法院的審判時間非常長,短則一兩月,多則一兩年。所以很多人不願意到法院打官司,一是即使贏了官司也難以執行;二是計算時間和進度也太麻煩。那麼按照民事案件的開庭次數來算是不是就可以知道進度,民事訴訟開庭幾次才會判決?

民事訴訟開庭幾次才會判決?

民事訴訟開庭幾次才會判決

民事案件一般至少開庭一次,且應以查明案情為標準。法律對開幾次庭並沒有相關的規定,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是簡易程序,三個月審結。

民事案件開庭的次數是根據案件複雜程序來決定的,簡單的案件一次開庭就能解決;複雜的案件可能會開幾次庭。

在實踐中由於當事人舉證證據、質證或者藉故不到庭等等諸多因素,法院可能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開幾次庭。

開幾次庭是由法院來自由裁量的,但是我國民事訴訟的期限和審理次數都有明確規定,簡易程序是三個月審結,普通程序是六個月審結,由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民事訴訟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對於同一案件,通常經由一審和二審就終局了。 一審法院重新作出判決,不服第二次一審判決的,還有權上訴,二審法院不能再發回重審,必須作出判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不能上訴,可以直接申請上一級法院再審,或通過申請與二審法院同級的檢察院提起民事抗訴再審,就是申訴,上級法院要組織召開聽證會決定是否受理申訴。一般情況下,二審法院作出判決後,判決直接生效,向上一級法院申訴不會影響判決的效力與執行。

根據開幾次庭來判斷判決並不可靠,正確的判斷案件進展的方法應該是諮詢主辦法官,或者法院的相關工作部門來了解案情進展,有的發達地區還開通了網上平台,只要輸入編號即可查詢。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開庭幾次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開庭的次數是根據案件複雜程序來決定的。開庭次數與案件進展並不必然呈正相關。要了解案件進度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律師可以根據自己的職業判斷和法院的聯繫來確定可靠的案件進度。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