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時效的含義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時效的含義是什麼
1、訴訟時效是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探討和研究訴訟時效的運用在司法實踐中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以強制程序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提起訴訟的法定有效期限。換言之,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持續達到一定期間而致使其請求權喪失強制力或者勝訴權的法律事實。在傳統民法或民法理論中,訴訟時效又稱消滅時效。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是兩個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
2、訴訟時效一般適用於債的請求權,除斥期間一般適用於形成權。訴訟時效,有普通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之分。普通訴訟時效是指一般訴訟時效2年,特殊訴訟時效是指短期訴訟時效1年、2──20年之間的(不包括2年和20年)和長期訴訟時效20年的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一但訴訟時效期間完成(屆滿),債權人喪失勝訴權,該債務變成自然之債,債務人可免除償債義務。
3、由於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法定事由不同,導致實際意義上的時效期間的效果不同。當事人要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利,就要掌握和運用好訴訟時效。本文試對合同法律事務中經常遇到的訴訟時效問題從理論方面結合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進行探討,以期對我們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有所裨益。
4、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這裏所説的法定期間內提起訴訟,即訴訟時效期間,權利人在該期間內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以國家強制力保護其債權。一但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無證據證明在此期間內發生了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法定事由,則權利人所享有的權利本身仍然存在,但不再享有請求人民法院依靠強制力保護其債權的權利,也即喪失了勝訴權。可見,訴訟時效的功能與作用主要表現在: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訟,即訴訟時效期間內,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以國家強制力保護其債權的,人民法院將啟動國家強制力保護的作用。
民事訴訟時效的含義是什麼意思,可能不知道的人多一些。畢竟民事訴訟時效還是屬於法律的範疇,司法解釋和説明雖然説比較全面,但是還是比較晦澀,對於不懂法律的人來説,想要了解民事訴訟時效的真正含義還是比較困難。但是民事訴訟時效真的能夠在訴訟期間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
民事訴訟法仲裁的內容有些什麼
民事訴訟法涉及仲裁問題的條文內容1、關於仲裁前證據保全。新民事訴訟法第81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採取保全措施。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
-
第三人撤銷之訴行使時間期限是多少?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行使時間期限是多少?第三人撤銷之訴他是隻能夠在判決作出來的六個月之內提出,但是這裏的判決作出來是指判決做出來之後,影響到了當事人的權益,而當事人他能夠感覺到,或者是應當感覺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時的六個月,就是第三人行使撤銷之訴的時間...
-
一般開庭幾天出判決書?
一、一般開庭幾天出判決書?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
-
財產在第三人撤銷之訴保全裁定的執行措施是什麼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清點後,加貼封條、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採取查封、扣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