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可以約定不付撫養費嗎
不可以。
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條中的“必要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一是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三是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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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共同撫養撫養權在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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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6000撫養費每個月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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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撫養費如何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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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新生兒上户口可以跟着父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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