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在建築工程合同中要承擔哪些責任
一、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
二、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設備,因提供的材料質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設備不符合要求而延誤工期,造成質量責任的,應承擔責任;
三、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
四、組織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
五、支付價款,接收工程;
六、交付使用。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項目,經驗收合格,支付價款後應及時交付使用,發揮建設工程效益。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807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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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哪些
《建築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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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分包合法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而且是經相應資質單位認可,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仍然是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的,那麼工程分包是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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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幾類工程如何區分
律師解析:不同的建築類型有不同的分類標準。以一般土建工程為例,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類建築工程:1.十二層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層建築;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單層建築;3.設有雙層吊車或吊車起重能力在五十噸以上工業廠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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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分包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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