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證填養父母名犯法嗎
犯法。領養的孩子不需要辦理出生證明,到民政局辦理領養手續即可。如果辦理假的出生證明,將會受到一定的懲罰。
出生證的填寫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户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等。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經填寫、打印,就不得更改。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
親屬間的收養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民法典對親屬間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的條件:(1)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5)年滿三十週歲。如果收養人是華僑,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
-
應注意什麼辦理收養公證
律師解析:辦理收養公證應注意如下問題:1、提交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收養事實必須真實、合法;2、必須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之一提出申請;3、申請人具有申請資格;4、辦理收養公證應注意的其他問題。法律依據:《...
-
送養子女和遺棄罪的區別具體是哪些
律師解析: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二者的區別在於送養符合法定條件時是合法的行為,而遺棄罪則是違法犯罪行為。送養子女,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送養人具備的條件:(1)如果被收養人是沒有父母...
-
符合什麼條件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解除收養關係: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權的;4、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