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贍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多少
一、老人贍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多少
根據《民法典》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係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1、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對於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設各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各地低保補助為上、下限,結合贍養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進行計算。即按贍養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數額對照前述上、下限,如該數額在此區間內的則以該數額確定贍養費標準,如該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贍養費標準。
2、對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
3、對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而這一費用將根據有關養老機構證明或當地一般僱傭人員標準計算。
4、對於老年人的住房費用、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和必要的保險金費用應當以相應支出發票為據計算贍養費用。
二、我國對贍養費怎麼給,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贍養費怎麼給,是如何規定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該義務為法定義務,是不能免除的,且每個人的義務內容同等,但是在履行上要以贍養人的實際能力為限,由贍養人與被贍養人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則由人民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綜合認定。
對於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準,各省市出台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準,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
對於農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當地統計部門發佈的上年度當地農民年人均生活費數據為基準。
需要指出的是, 給付贍養費的數額,是根據贍養人的經濟狀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和被贍養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的。
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不僅在經濟上,還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都要給予老人照顧。贍養老人不僅僅是在物質上,對老人的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也應進行照顧。而即使老人有退休金,但實際也不影響子女履行自己的贍養義務。此時實際支付贍養費可以,而直接照顧老人生活起居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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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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