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費如何收取?
我們在國家有關機關辦理一些事項需要文書時,按照規定我們需要繳納一定的公證服務費,這個費用是是國家規定必須繳納的,而公證費如何收取?國家對公證服務費的收取費用的多少有做詳細的規定,各省市的公證服務費的收取可以參考國家規定的標準結合當地實際進行變動。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係: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
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
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
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
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
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二、證明有意義的法律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元。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200—4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100—2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500—800元。
3、對物的保全:
(1)不動產每件收費500—1000元;
(2)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200—40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1000元。
(五)製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300—500元;
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費50—100元。
四、其他
1、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2、賦予強制執行效力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3、關於撤回申請對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五、地方收費標準
地方具體標準的制定對上述各項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因此國家准許各地可以對公證費有適當的變動,但是和國家規定的標準差異不能太大,這一點大家需要注意,另外,大家可以看出針對不同的事項,公證服務費收取的費用多少是不同的,大家繳納公證費時需要結合實際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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