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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必須走法院嗎?

財產分割必須走法院嗎?

財產的歸屬和分割與財產的性質有關。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先提出分割方案,儘量使男女雙方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

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的、合法的意願。 2. 男女平等原則。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姦、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具體的怎麼分割,雙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來確定。若是一方在婚姻關係期間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壞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行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另一方可以主張財產全部歸自己所有或者是多分財產。若是在離婚後才發現有上述行為存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全部分割或者多分財產,維護自己的權益。

離婚時肯定會有很多的問題產生,比如很令人頭疼的財產問題,問題出現總是要解決的。通過以上文章的內容我們可以也瞭解了一些相關的知識,財產的分割可以自己進行協商也可以有法院判決,以及分割財產時應該遵循的原則。

標籤:法院 分割 財產